通知
高职教[2009]59号
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辅导用书
征订与发行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工作口:
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辅导用书的征订与发行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,现对本校各班征订使用教学辅导用书规定如下:
1、教学辅导用书根据省、市有关规定,由各教研组选择,报校长室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从正规渠道征订。
2、教学辅导用书书款纳入学生当学期开学所缴书费开支。任何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辅导用书费用。如有向学生收取现金行为,学生可向学校或市局有关部门举报,同时,学生有权拒绝付款。
3、任何个人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征订、发放教学辅导用书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,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特此通知。
二OO九年九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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